縣府立案合法民宿第191

 

 

本民宿訂房採預約方式,請先電話訂房,並於訂房後48小時內匯出訂金,匯出訂金後煩請E-MAIL告知 (並註明訂房日期及姓名),我們將以實際收到訂金,才確定完成訂房手續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
欲訂房一日,請預付訂金(訂金為房價的二分之ㄧ)。欲訂房二日以上,請預付訂金(訂金為房價的三分之二)

電話訂房後若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匯出款項者本民宿自動取消訂房,不另行通知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
住宿之客人皆享有免費早餐.供應早餐時間為08:30-09:30

 

訂房
時間

10:00~22:00 何小姐
電話:0930-639303(提供訂房查詢及接受訂房服務)

進房
時間

1500~2100

退房
時間

1100以前

 

匯款
帳號

 

新光銀行 花蓮分行    ATM代號( 103 )

為確認您已完成訂房手續,請於匯款後務必進行e-mail確認:
white_house8671020@yahoo.com.tw
,後再以電話聯繫 小姐

帳號: 0693-5000-51999

戶名:何蓮菊

 

改期

若要延期,請於原住宿日前72小時以前告知,將保留訂金半年或退費,退還金額為扣除訂金二成之餘額。

 

若未於住宿日前72小時前告知者,恕不退費。

若整棟承租者,請於原住宿日前七日前告知,
若無法接受此項規定,恕不接受訂房。

取消
訂房

3日內(不含住房當日)取消恕不退訂。

4~6日內(不含住房當日)取消訂房退還訂金50%(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)

7日以後(不含住房當日)取消訂房退還訂金100%(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)

如屬個人因素,住房當日無法到達,恕不退費。

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經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,可退還訂金 80%(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)。

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,滯留本館期間住宿以 6 折計算。

 

住宿規定

為維護個人衛生,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具。 (若未帶本民宿也會提供)

房間寢具有限,請依預定人數前來住宿。

財物請妥善保管,若有遺失請自行負責。

勿攜帶寵物,若無法配合恕不接受入住若已付訂金,將不退還訂金。

請勿酗酒,賭博,及從事不正當之行為嚴禁烤肉,烹飪。